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本意是用瞪眼回答瞪眼,用嘴咬对付嘴咬。比喻对方以什么手段来,主汉什么手段予以回击。语出《旧约全书申命记》其实,发生在生活中的这类故事,也是十分生动有趣的。
一
一个姓陈的财主,给儿子请了一位姓庞的私塾先生。那天先生一进门,就客气地打了一声招呼:东家,我来了!
财主很不高兴,心里骂道:什么东家西家的,天下竟有这种狗屁先生!
次日早起,庞先生来到客厅,财主故意大声说:龙先生请用茶!
先生说:东家,你弄错了,我姓庞,不姓龙。
陈财主板着脸说:昨天,你割了我的耳朵,今天我剥掉你的皮!
二
晚餐时,老公吃了一口菜,便不高兴地说:这菜是怎么做的呀?难吃极了!
那你自己去做吧!老婆以不满的口气反驳,你要知道,你并不是跟一个厨子结婚呀!
当天晚上就寝时,老婆觉得楼有奇怪的声音,便叫老公下楼瞧瞧,不料他却说:你自己下去看吧,你要知道,你并不是跟一个警察结婚呀!
三
老师为了说明回报这个词,向学生举例说:当你们小的时候,爸爸妈妈给你们买牙齿矫正器,当爸爸妈妈老了以后,你们给他们买假牙。谁还用一个词来概括这个行为呢?
全班鸦雀无声,片刻后,一个学生举手站起来,得意地说:以牙还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