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
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何景明为官清廉,作为皇帝的钦差大臣出使滇南归来,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。在就任陕西还里时,《明史》也明确记载:“官囊不满三十金”。当他看到宦官刘瑾擅权、贪赃枉法时,敢于直言纳谏,上书吏部部尚书,劝其秉政毋挠。刘瑾得知后趁机打击报复,革职上告诸官,何景明虽已因病返乡,也难逃罢官厄运。
何景明生性梗直,当文坛挚友李梦阳受迫害关到江西牢狱时,人人自危,惟何景明上书吏部为之奔呼。并在《应诏陈言治安疏》里,揭露皇帝存在的四个错误:义子不当蓄;边军不当留;番僧不当宠;宦官不当任。他热爱自己的家乡,在短暂的一生中,写下了380首歌颂家乡的山水诗,对故乡有着无限的眷恋之情。《明史》说:“景明志操耿介,尚节义,鄙荣利,与(李)梦阳并有国士风。”
明成化十九年(1483),何景明出生,其母李氏梦见太阳落到了自己怀里,所以取名景明。
成化二十二年(1486),景明三岁时,其长兄景韶中了举人。二哥景阳也学有小成,这激励了何景明。景明天性聪明,六岁可以对联,八岁可以写文章,读书强记能力很强。
弘治八年(1495),何景明12岁的时候,其父亲在渭源县为官时,也带着何景明。
弘治十一年(1497),何景明归家,大哥景韶教他读《尚书》,只九个月就可以讲解了。此时沁水御史李瀚巡按汝宁,调试信阳诸生,当读了何景明的卷子之后大叹"奇才",并特意到信阳来看何景明。于是何景明在这时就出名了。
弘治十二年(1499),何景明16岁时,与二兄同时中举(省试),何景明以《尚书》经第三名中举。
弘治十三年(1500),何景明参加礼部的春试,因为文中多奇字,主考官不欣赏,所以名落孙山。归家后,二哥任巴陵县令,何景明和他一起到了巴陵。
弘治十五年(1502),景明20岁时,终于考上了进士。按理何景明就照例为庶吉士,但因他生性耿直,所以没有成为庶吉士。
弘治十七年(1504),22岁这一年,正式授为中书舍人。中书舍人,任起草诏令之职,参与机密,由文笔好者、有德者任之,属从七品。
弘治十八年(1505),何景明奉命出使云南,一年后回京。何景明为官之时,也是大宦官刘瑾当权之时,当时正德皇帝明武宗只有15岁,对他无可奈何。何景明上书首辅要求制裁刘瑾,但没有用,何景明便请求还乡,刘瑾批准。
何景明回信阳住了四年,除读书、写书之外就是游玩。此期间何景明大哥和父母相继去世。
正德五年(1510)刘瑾被诛,何景明官复中书舍人,并任内阁讲经官。讲官为帝王和大臣讲儒家经典,一月三次。
正德十三年(1518),35岁这一年,何景明升为吏部验封司员外郎,为从六品,长官为吏部尚书。下设四司:文选清吏司、验封司、稽勋司和考功司。验封司掌封爵、世职、恩荫、难荫、请封、捐封等事务。也很有实权。
正德十三年(1518),升为陕西提学副使。官至四品。
正德十六年(1521),何景明因病辞官,回归故里,6天后病故,年仅39岁。
在此之前,明代盛行台阁体,讲究粉饰太平、华贵等,注重形式。盛行八股文。何景明中进士之后,也当时的李梦阳、康海、王九思、边贡、徐祯卿、王廷相等,倡导文学复古。当时合称"明代前七子"。其主要主张是"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。"文章以适用为主,诗歌以反映现实、有韵味为好。
中国历史上,凡是社会有重大变革,都会在文学复古运动中显示出来,如韩、柳古文运动,欧阳修诗文革新运动等。并且复古运动都会推动文学的革新与发展。因为任何时代的文章做多了,都会慢慢变成了官样文章,没有内容,只重形式。
何李的复古运动使中国文风在明代中期为之一大变。
当时这些人拼命地学习唐诗,亦步亦趋,后来何景明发现这又将诗歌创作带到了死地,没有创新。所以何景明在回到信阳时,接解到民间文学、诗歌,发现真正的文学是反映现实生活的诗歌,是有韵味的诗歌。所以认为老杜的诗没有韵味,反而不如初唐四杰的好。反对模仿,要求独创。并批评了李梦阳的诗歌创作。激怒了李梦阳,两人从此反目。
何景明为官清廉,作为皇帝的钦差大臣,出使滇南归来,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。就任陕西还里时,《明史》也明确记载:"官囊不满三十金。"这在"一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"的封建社会的官场中,的确是难能可贵。他立身能主持正义,宁折不阿。宦官刘瑾窃权乱政,朝中大臣敢怒不敢言,何景明毅然上书给吏部尚书许进,劝其申张正义,抑制刘瑾弄权,语极激烈。刘瑾得知后趁机打击报复,革职上告诸官。何景明弃官回乡,虽被追削官职,仍不屈服。正德六年(1311年)刘瑾败死,何景明复官上任后,依然"志操耿介"。当文坛盟友李梦阳受迫害关江西牢狱时,众臣不敢秉公直言,惟何景明冒险上书吏部,救出李梦阳。正德年间朝政腐败日重,皇帝收宦官为义子,养佛僧于内廷,不理朝政。何景明上疏指责:"义子不当蓄;边军不当留;番僧不当宠;宦官不当任。"在进职吏部员外郎时,大宦官钱宁拿一古画想请何景明题字,何景明说"毋污人手",空留多年,终不给写一字。他热爱自己的家乡--信阳,在短暂的一生中,写了380首歌颂家乡的山水诗,反映了他对故乡的眷恋之情。《明史》记载:"景明志操耿介,尚节义,鄙荣利,与(李)梦阳并有国士风"。
何景明谦恭好学,从不以才凌人。19岁中进士后,在京与李梦阳等人合力倡导改革文风,以"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"相号召,反对台阁体,天下文士翕然从风,遂成为明代文坛"前七子"(其他6人:李梦阳、徐桢卿、边贡、康海、王九思、王廷相)、"四大家"(其他三人:李梦阳、徐桢卿、边贡)的首领,并成为"后七子"的开山人物。传世著作有《大复集》38卷,《雍大记》30卷,《大复集》二卷,《何景明诗集》26卷及《何子杂言》、《学约》等十多种。在明代诗歌集的《明诗别裁》中就选了何氏的48首,为全集之冠。400多年来,《大复集》翻刻版本就有二十多种。河南巡抚蔡汝楠曾为他在汝南天中山下立祠并亲撰碑文。开封禹王台五贤祠即专为何景明、李白、杜甫、高适、李梦阳而立。何景明著作多收入《四库全书》,而《四库全书》又被翻译成许多外国文字,因而,何景明在国外也有一定的影响。
何景明(公元1483—1521年),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自幼聪慧,八岁能文,弘治十五年(公元1502年)十九岁中进士,授中书舍人,并任内阁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是明代“文坛四杰”中的重要人物,也是明代著名的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性耿直,淡名利,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,敢于直谏,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,著有辞赋32篇,诗1560首,文章137篇,另有《大复集》38卷。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。
何景明性耿介,鄙荣利,对当时政治黑暗不满。在《玄明宫行》等诗中讽刺了皇室的奢欲和刘瑾的用权;在《盘江行》等诗中揭露了官军屠掠人民的罪行;在《兴隆祀丁曲》、《罗女曲》、《平坝城南村》、《偏桥行》等诗中。
何景明知识渊博,天文、地理、律法、历数、阴阳、医卜诸家“备造其妙”,人称其“咳吐珠玑,人伦之隽。”“天才俊逸、意匠圆融、艺苑千秋、斯为独步。”
何景明是明代著名的“前七子”之一,在“七子”中,他的地位仅次于李梦阳,“天下语诗文,必并称何、李”(《明史·何景明传》)。他也主张文宗秦、汉,古诗宗汉、魏,近体诗宗盛唐。他在《述归赋》中披露自己的文学思想是“于古人之文,务得其宏伟之观,超旷之趣”;“不坠古人之余烈”。这在打击明代前期盛行的台阁体诗文及八股文上,有一定积极作用。正德年间,他这种主张产生颇大影响,“四方学士感愿知先生,车马填门巷”(《何大复先生年谱》)。著有《大复集》38卷。
1987年7月,中州古籍出版社又出版发行了《何大复集》(点校本)。《明史》有其传记,《皇明名臣言行实录》、《陕西省志》、《河南省志》、《汝宁府志》、《信阳州志》等皆有何景明专章。河南巡抚蔡汝楠曾为他在汝南天中山下立祠并亲撰碑文。开封禹王台五贤祠即专为何景明、李白、杜甫、高适和李梦阳而立。何景明著作多收入《四库全书》,而《四库全书》又被翻译许多种外国文字。1983年,信阳师院成立了“何景明研究室”。1984年3月,日本学者慕名前来拜谒何景明墓,并与师范学院进行了学术交流。1986年全国何景明学术研讨会在信阳召开。
何景明祖籍湖北,因先祖曾在罗田做官,就定居于罗田。元未红巾军起义时,何景明的高祖何太山为逃避战难,就移居河南信阳市东北90里的黄梅乡,决定做一个家民。朱元璋兵至信阳时,树起红、白两旗,说凡是随军者站在红旗下,为农者站白旗下,何太山毫不犹豫地站在白旗下。
何太山生了四个儿子,隆一、二、三、四,隆二名何海,既景明的曾祖父。何海生了三个儿子,二儿子何鉴,既景明的爷爷。其爷爷打破了几代不为官的祖训,搬到信阳县城,到信阳县做了阴阳学典史。典史一官,始于元代,与县尉(掌管治安)同为县令的属官。明清各县都设有医学、阴阳学、僧会司、道会司。品秩未入流,拿从九品官奉。后任信阳明港巡检。巡检之设始于金代,元明清代沿置,于州县的关津要冲之地设巡检司,以巡检掌缉捕盗贼,盘诘奸伪之职,县属巡检司巡检为从九品官。
何鉴生五个儿子,第四子何信即景明的父亲。其父一生不得志,于是就不再让何信为官,但何信爱其父教育,颇为文才,便与好友王宪等人结为诗社,整日赋诗于师河之上。当何信30岁时,在地方很有名气,当时河南布政使(主官一省人事和财务的)点名让他当公差,没办法,就到了省里,成了布政使的高参(幕僚)。后来到渭源县(甘肃)为驿官。后来辞官归家。
何信回家后,在信阳城西建房,在住所边的小河沿栽满梅树,自号“梅溪居士”,日日在梅林里吟诗。由于家学渊源,何信对天文、地理、八卦十分有研究,推算准确。
何信生四子,景明为最小的儿子。
在《兴隆祀丁曲》、 《罗女曲》、 《平坝城南村》、《偏桥行》等诗中,描绘了他行经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情风物。这些诗都具有一定的人民性。
但他的复古主张单纯从形式上着眼,并未注重继承古代文学的现实主义传统,使文学创作走上错误倾向。因此,他的大多数作品思想平庸,艺术上缺乏特色。
何景明谦恭好学,端方笃行。著辞赋32篇、诗1560首、文章137篇、另《校汉魏诗》14卷、《何景明诗集》26卷、《雍大记》30卷、《大复集》38卷、《谢礼直节本》、及《何子杂言》、《学约》等十多种。 所著多收录《四库全书》,经译为多国外文,在国外也有一定的影响。
情节操守
为国士,何景明淡泊名利、为官清廉、两袖清风。为钦差大臣出使滇南不取官吏贡献一金一物,任陕西还里,《明史》记载:"官囊不满三十金。"他立身刚烈正义、秉公直言、宁折不阿。抑制宦官刘瑾窃权乱政,孤意上书救文坛盟友,谏责皇帝"义子不当蓄;边军不当留;番僧不当宠;宦官不当任。" 。《明史》说:“景明志操耿介,尚节义、鄙荣利、与(李)梦阳并有国士风。”
性情雅味
为雅客,他一生充盈着亲情、师恩、友情、节义与忠爱、亦怡情山水、适性任真,热爱自己的家乡--信阳。探淮源、游浉水、进茶山、品新茗、观龙潭瀑布、看雷沼喷云、把“信阳八景”逐一进行了考证、记录、歌咏和描绘。写下380多首歌颂家乡的山水诗,反映了他对故乡的深深眷恋之情。
何景明墓位于信阳市、金牛山管理区白坡飨堂村,现信阳师范学院内,体育馆北50米,新图书馆西100米处的山坳里。墓前原有何大复先生祠(即何家飨堂),大门墙上书有“世科”二字,后堂供奉何氏历代祖宗。祠外道左有神道碑,墓在祠后,墓前设有明代万历二十五年(1597年)青石透雕牌坊,横额书"天赐灵原"四字,钦差巡抚、布政使、按察使等显要十人衔名其上。墓前御祭有神道石刻仪仗,计有文吏、武士、狮子、马、猪、羊各一对。祠与飨堂,早年毁于战火。碑与牌坊等在十年浩劫中被列为"四旧",遭到砸毁。墓穴被盗一无所获。
1978年12月,由盟员夏阳光提议,信阳市政府将其列为文物保护单位,由于原来的石墓碑已不存在,而资金尚缺,所以只立了一块水泥制成的墓碑,立于墓地,以做标志。修筑圆形墓冢,高2米、周长约15米。但事实上,何景明墓的真正位置已经无法辨认。据风水地形看,也许墓穴在碑前台阶下似乎更对,实乃一片藏风得水之宝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