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,我对书一点儿兴趣也没有,有时,还有一种厌恶感。可是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,使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。
那天,好朋友刘岩刚刚看完一本书,我因好奇随手翻了翻,他以为我想看,就借给我了。几天后,他突然问我:书好看不?这时,我才想起来那回事,却不敢告诉他我根本没有理会那本书,便支支吾吾地说:还还可以吧,不过我还没看完哩!他听我这样一说,就笑眯眯地走了。看着他的微笑,我感到有些内疚。
那本书在瑞典被称为童话外婆的林格伦的名著《淘气包埃米尔》。晚上,我靠在床头漫不经心地看着,渐渐地,我就被埃米尔的故事深深吸引了,一口气读到了十点多。这时,我体内的瞌睡虫又开始作怪了,眼皮也开始打架了。可我已经下决心要一口气读完,怎么办呢?我突然想起鲁迅先生冬夜嚼辣椒读书的故事,便悄悄滴来到厨房,拿了一个红辣椒,边嚼边读。那辣椒可真辣呀,瞌睡虫一下子就被它辣死啦!辣椒只吃了一半,书就读完了。我合上书,把剩下半截的辣椒举在眼前,那一瞬间,我知道自己与书结缘了。
毛主席说:饭可以一日不吃,觉可以一日不睡,书不可一日不读。是呀,我现在一天看不到书,心里就空落落的,大概它在我的心里发芽了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