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时,绍兴西郭门外有个财主,虽有良田千亩,仍为富不仁,贪得无厌,凡与他阡陌相连的田地,总是千方百计霸占过来。乡民们咒骂他是狗头财主。
某年,狗头财主看中了陈阿二的两亩良田,便趁阿二嫂生病急需用钱之机,借五两银子给阿二,要他用两亩良田作押。押契上写明一能回赎,二可找绝的字样。但当陈阿二赎田时,财主却将押契改了,在一字上加了三笔,改成不字;又将二字添了四笔,变成只字,于是原押契的八个字成为不能回赎,只可找绝,企图霸占这两亩良田。
此时,刚回绍兴探亲的浙江抚台衙门折奏师爷骆照闻悉此事,非常气愤,当即写了个条子,让陈阿二去找山阴县刑名师爷张广才。张师爷打开纸条一看,只见上面写道:一加三笔不字篡,二添四点只字变。不能回赎天日暗,只可找绝是杜撰。千古奇冤事一件,骆大执笔代鸣冤。
张师爷见是骆大师爷的亲笔,哪敢怠慢,立即亲自审理此案。
张师爷摊开押契用灯光一照,果见墨色有异,于是一不做,二不休,就在不字上又加了一点一撇,变成亦字,并在只字旁添了一个戈字,把口下两点连成一横,这样就把写绝的押契改活过来,并判道:亦能回赎,或可找约。还本付息,原主管业。财主刁恶,示众三日。
狗头财主不服,张师爷把押契丢下去,叫他睁眼细看,狗头财主目瞪口呆,瘫软在地。